1
前世,登山社团在野外遇到地震泥石流,一行人艰难徒步求生。
为了照顾穿着纱裙和皮鞋的室友,我把自己的羽绒服和运动鞋都换给了她。
但在马上等到救援的前夜,她却将我骗到了山洞——
被男神和室友**一夜后,我被扒光衣服在山林中失温冻死,尸体被野狼啃食。
而其他人却被顺利救援,借着荒野求生的经历大肆炒作名利双收。
重来一世,我又回到了事故刚发生的那天。
……
看着眼前触目惊心的泥浆与碎石,与身旁侧翻的轿车,耳边是社团里众人的抱怨痛呼声。
我才恍惚自己重生了,重生在社团登山路上遇到泥石流的这天。
前世身体冰凉被巨齿啃食撕咬的痛还铭心刻骨,我欣喜万分地感受着身体上的肌肉与骨骼完好无损,强健有力。
“茉茉,我好冷啊——”
室友沈妍心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她一身浅粉色的飘逸纱裙,搭配着镶嵌着粉色蝴蝶结的玛丽珍鞋,眨着大眼睛楚楚可怜地望向我。
一周前沈妍心得知了校园男神林浩宇也要参加登山社团的周末活动后,便毫不犹豫的报了名。
为了这次能在男神面前留下完美的印象,她斥巨资购入了这么一套根本不适合登山运动的装备。
见我目光冰冷并不接话,她目光中闪过几丝不悦,颤抖着声音道:“茉茉,你穿的这么厚,把衣服分我一件呀?”
说罢便直接上手开始拉扯我的羽绒服,我见状甩开她的手,冷冷道:
“沈妍心,我今天出门前就提醒过你,上云山昼夜温差大,傍晚会只有十度左右,是你非要选这套衣服的——”
沈妍心一愣,似乎是没想到一向对她百依百顺、言听计从的室友怎么这次会拒绝她的请求,“茉茉——你怎么?”
我唇角上挑,将右肩上的粉色大背包丢到了沈妍心面前。
“你要是觉得冷的话,自己的包自己背吧,负重消耗更大还能产热呢。”
看着她恨恨地看着我委委屈屈地蹲下身子艰难地背起了包,穿着皮鞋步履艰难地行走在队伍中,我心里一阵讥诮。
沈妍心虽然长相一般,但却一向以女神自居,和室友出门从来都是借口自己身体弱,气血不足让我们帮忙拎包。
这次爬山前也特地和我撒娇:
“茉茉,我大姨妈来了,今天的包就交给你了哦。”然后就心安理得地将重达十几公斤的大包放在了我的肩头。
前世,我圣母心发作,体谅她生理期体弱无力,一个人背了两个人的行李。
更在她穿纱裙冷得瑟瑟发抖向我求助时,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羽绒服和加绒裤和她的纱裙互换。
在温度只有个位数的原始森林里,背着重达二十多公斤的行李,穿着毫无保暖作用的纱裙的我,终于在徒步十几公里后双脚布满血泡,体力不支,面色苍白地倒地。
求生路上本就时间紧迫,众人不满地望向我这个拖后腿的人。
沈妍心一路上穿着我的羽绒服和运动鞋围在林浩宇身边蹦蹦跳跳,见到他看向我的眼神中带着不满,连忙斥责道:
“茉茉,你赶紧起来!我们要在天黑前赶到避风点呢,别拖大家的后腿。”
好啊,重来一世,这次没有我这个大冤种,拖后腿的人是谁呢?
我这个真千金回归秦家的当天,假千金就送了我一个玉观音护身符。她说:“姐姐,这是咱家的传家宝,当年我被领养的时候爸妈送给我的,如今给你也算是物归原主了。”她的赘婿丈夫拿出一枚骨瓷戒指,感慨的说道:“这是岳父岳母留下的遗物,让我们夫妇俩务必要将这东西交到你手中。”
我嫁给了一个大叔,他浑身上下哪里都大。年纪也比我大一万岁。他说——他是地府阎王,我是他的转世妻,他找了我千年又千年,要我叫他老公……
【重生+恶女系统+委屈不了一点+暴富】(排雷:女主干不了一点好事儿,圣母们绕行)上辈子江眠一心一意为夫家做牛马,亲手养大了小姑子,掏心掏肺给公婆,却依然惨遭嫌弃,最后躺在重症监护室,全家拒绝治疗,扭头就把郑心怡母子迎进门宠爱有加。重生归来,江眠绑定恶毒女配系统,日常就是作天作地万人嫌,顺便赚点小钱钱...
我天生欲望强盛难以自持,于是在公司找了个午休搭子。利用午休时间,我们整整一年在天台、会议室和地下车库各处留下爱的痕迹。直到我为了宣誓主权,当着别的女研发员在他脸颊落下占有一吻。傅斯行牵起我的手走向大会议室:“宝贝,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大婚前夜,凤冠霞帔加身,我眼前却飘过一行行血色弹幕。【快逃啊姐妹!宋砚棠爱的是假千金裴锦瑟!你嫁过去会被他折磨致死的!】【他会在合卺酒里下毒,让你不能生育!】【三年后,你会被丢进乱葬岗,被野狗分食!】前世,我信了这些弹幕,连夜翻墙逃婚,结果被山匪掳走玷污。而裴锦瑟却趁机替我坐上花轿,成了侯府主母。待...
绝处逢生,从此开挂人生。唱歌,他的作品能奉为百年经典;打篮球,他能碾压NBA名人堂;玩游戏,他能击溃职业霸主;搞金融,他更只手遮天,掀起一场旷世的金融风暴......才情无双的校花仰望着他:“这辈子我最正确的决定,就是选择了他!”色艺双绝的青梅满脸含泪:“如果上天再给我机会,我绝不会错过他!”
本站所收录所有小说作品、小说评论、用户上传内容或图片等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
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